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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虎”同日被处理!北京原副市长弄虚作假骗经济学博士学位,司法部原副部长大搞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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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2日消息,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北京原副市长高朋被“双开”

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北京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朋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在重大风险考验面前退缩不前、逃避责任,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组织意识淡漠,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观念,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高朋已经被免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5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其中显示,免去高朋的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今年4月21日,高朋被查。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公开资料显示,高朋,男,汉族,1972年7月生,在职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高朋曾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副区长,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顺义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

2023年1月,高朋任北京市副市长。在市领导分工方面,他负责城市管理、交通、农业农村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应急管理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乡村振兴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值得注意的是,处分通报称,高朋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公开简历显示,高朋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专业,工作后在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读在职研究生,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司法部原副部长刘志强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业务推广、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信息

本期编辑:刘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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